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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江巷灌区工程占地和吞没区规模内中止新增建造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布告
近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布告,江巷灌区工程占地和吞没区规模内中止新增建造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
江巷灌区工程是《全国现代灌溉发展规划》重点建造的70个大型灌区之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过技能检查。为保证工程建造顺畅施行,保证工程占地规模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征地补偿和移民安顿法令》(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法律法规,现布告如下:
一、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江巷灌区工程占地和吞没区征地规模为中止新增建造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触及:合肥市肥东县4个城镇23个社区,滁州市定远县13个城镇84个行政村,合计17个城镇107个行政村(社区),以及定远县范岗国有林场和蔡桥水库等6座国有水库。
二、在控制区详细规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建筑房子及其他设备,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则处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集,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许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客籍外,阻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婴儿出世入户不受约束。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实在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阻止违反规则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造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造征地什物目标查询、挂号、核定,经移民户主、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定见。
颍河管理工程(一期)是国家“十四五”处理水利防洪排涝薄弱环节施行方案确认的重点建造项目之一。为保证工程建造顺畅施行,保证工程占地规模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征地补偿和移民安顿法令》(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法律法规,现布告如下:
一、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颍河管理工程(一期)占地和吞没区征地规模为中止新增建造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触及:阜阳市界首市、太和县、颍上县、颍泉区、颍东区、颍州区的26个城镇(大街)、54个村(社区)。
二、在控制区详细规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建筑房子及其他设备,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除按规则处理有关手续后的正常调集,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随迁或许投靠,退出现役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回客籍外,阻止向控制区迁入人口。控制区婴儿出世入户不受约束。
四、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要实在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阻止违反规则在控制区进行基本建造和迁入人口的行为。
五、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应会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控制区进行工程建造征地什物目标查询、挂号、核定,经移民户主、迁建单位签字认可、公示后建档建卡,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签署定见。